近日,优赔哥看到了这样一则令人心碎的新闻:
图片来源:今日头条截图
图片来源:网易新闻截图
十六岁,正值花了一样的年龄,将来还有无数的可能,她却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真可惜,可我们谁也不能感同身受她的痛苦,她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过得很不愉快,希望她能在另一个世界里收获真正的快乐。
至于学生坠楼这件事,每年都有类似的案例,不同之处在于坠楼是意外更是意外。如果是自杀,令人心碎更是遗憾,如果是意外,更令人唏嘘。优赔哥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意外坠楼的案例。
本案例来源于真实案例,判决文书号(2015)晋中中法民终字第405号
王玉洁(化名)是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住在学校宿舍。2019年12月2日晚,玉洁不小心从宿舍三楼的窗户掉下来,事故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受伤严重,第二天转到省儿童医院接受治疗,住院诊断:高坠伤、右额骨骨折、颅底骨折、右眼眶内积气、蛛网膜下腔出血、面部软组织损伤。治疗16天后出院,经鉴定中心鉴定,王玉洁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伤为九级障碍,颅骨骨折为十级障碍,颅底骨折为十级障碍,综合评定为九级障碍。
王玉洁的学校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保险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保险金额500万元,人均责任限额20万元,每次200万元,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经核实,王玉洁的损失为72290元,其中包括精神赔偿金1万元。王玉洁的家长整理好理赔所需要的资料交给学校后,学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学校多次试偿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但是都是无效的,于是学校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