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被盗/抢后,往往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低于该车的保险金额,对于许多被保险人来说,他们对保险公司的赔付并不感到十分满意,许多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赔款太低,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其中个别被保险人还提起诉讼,期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更多的保险赔款。不过,现实中诉讼并未给大部份的被保险人带来更多的保险赔款,无形中给被保险人增加了诉讼的成本。究其原因,大部份被保险人不熟悉保险条款,误把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理解为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实际上在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都会提供一份保险条款给被保险人,条款的内容载明了机动车被盗/抢后的赔款计算原则与方法。
被盗/抢机动车的赔款计算原则是:
1、赔款不得高于该车的实际价值;此项条款根据保险基本原则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而制定,其目的是既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也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
2、赔款以保险金额及车辆的实际价值二者中低者作为理算标准;
3、实行以年为单位的折旧方法,个别保险公司实行以月为单位的折旧方法,其中不同使用性质的车辆折旧率不同;
4、实行20%的绝对免赔;制定该条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少赔付,而是为了增加被保险人对车辆的责任心。
5、对于无法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单证,实行每缺少一项加扣1%或者0.5%的免赔,但也有保险公司对其中个别单证实行5%的免赔,如财险对遗失一把车钥匙实行5%的免赔。因此,被保险人可以根据条款中载明的内容核实保险人计算方法正确与否。 具体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
1、一般案件计算方法: 保险金额或车辆的实际价值二者中低者*(1-车辆的使用年数*该类车的年折旧率)*(1-20%绝对免赔额)=车辆的实际赔款 2、特殊案件计算方法(指被保险人具有违约行为的案件): 保险金额或车辆的实际价值二者中低者*(1-车辆的使用年数*该类车的年折旧率)*(1-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扣率))*(1-20%绝对免赔额)=车辆的实际赔款 注: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扣率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对应的免赔率。一般产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人车辆的实际使用性质等。对于保险单中约定的属于免责条款的事项,不适用该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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