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目前的保险行业还是一个引导性很强的行业,在投保的过程中,都是保险业务员主导全局,保险产品是一个期限比较长,一旦投保生效,就不容改动。所以客户在投保之前最好自己能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明确自己的保险需求,对业务员所推荐的产品完全的了解了,再做出投保决定。这样能避免事后的纠纷。犹豫期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一个审慎考虑的机会,也是客户的一个权利。
因为在填写投保单时,客户并不能看到真正的保险合同,而进入犹豫期则是以拿到保险合同为前提的,这时客户可以对他所购买的保险有一个很好的了解,看这款保险是否适合自己。经过认真思考后,客户可以有两个选择:要么留下合同要么退回合同。
无论是留下合同还是退回合同,都是客户自己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这样就会避免产生误会和埋怨,不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和口角。但是这就要求业务员一定要告知客户犹豫期的作用,不要为了一个单子,而丧失了人格,为自己今后的展业设置障碍!过了犹豫期,再撤保就按退保处理,要承担一定的损失,犹豫期有点象产品试用期,客户拿到合同后可以仔细地看,是不是与之前业务员描述的内容相一致。
建议客户要记牢自己的权益,业务员也不要刻意隐瞒犹豫期的存在。业务员的态度是坦诚大方自然的,客户才能不刁难。总之购买保险的过程应该是双方互利合作的过程,取得双赢才是最完美的结局。通常是交费期在一年以上的保险,才有犹豫期(一般是10天)。
保险“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在犹豫期内退保,客户是可以全额拿回所交保费的。客户应珍惜这十天时间。这此期间,应详细研究保险合同,若有不明之处,一定要弄明白,可以致电客服咨询。研究明白后,若不合适,就应当机立断地退保。若合适,则可放心持有。不是所有产品都有犹豫期,财产车辆和一年期短期意外险都没有犹豫期。犹豫期是指投保人签收回执后的10天时间,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会电话回访,核实投保信息,通过电话回访帮助投保人再次了解合同内容以及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当投保人通过公司电话回访了解到本产品和业务员所说不相同,不适合自己的需求时,可以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没有经济损失。
但是,遗憾的是大多数客户没有很好的利用好犹豫期这一设置,拿到合同时不阅读合同条款,更不要说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了,这就形成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故一概都找保险公司,如果不理赔保险公司就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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