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小张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在十一假期自驾去旅游,不幸在路上发生车祸,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小张从小父母早逝,还有一个妹妹在老家汕头。因为小张生前买了一份意外险,保险公司联系到小张的妹妹,但比较出乎意料的是,这份保单上的收益人是小张的女朋友李艳,而不是妹妹。小张妹妹得知后,觉得不合理,跟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争执起来,她认为,自己才是小张的亲属,受益人应该是她,怎么会是“外人”!
我们就一起来帮小张的妹妹看看,小张属于意外事故去世,那么小张这份意外险的受益人可不可以是小张的女朋友李艳呢?意外险受益人需有什么条件才能担任呢?受益人到底可不可以是投保人的朋友呢?意外险受益人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意外险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自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指定保险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的亲属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因此,保险公司需确定被保险人生前是否有指定自己的保险受益人,否则,将按照遗产继承的方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继承。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受益人放弃(依法丧失)受益权的。保险公司需按遗产继承的方式向被保险人的亲属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时,应验证保险受益人是否在世或者是否有放弃受益权的想法,或者不满足、丧失受益权的情况,否则都应按照被保险人生前所愿而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3、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需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时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说,张先生生前所买的意外险如果投保人不想写他的亲属,而指定给自己的朋友为受益人也是可以的,在保险法中是合法合理的。
二、意外险受益人注意事项
1、上述案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2、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规定要明确,被保险人投保时必须注明受益人的姓名,不可模糊写“我孩子”,“我朋友”,否则受益人权益容易被侵犯。如果受益人是投保人的朋友的话,那么,投保人需要写清楚受益人的具体姓名,如:李艳。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虽然小张的妹妹是小张唯一的亲属,不过这份意外险保单的投保人是小张,他有权利决定谁是这份保单的身故受益人,所以,他的女朋友李艳是可以按照保单合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的。
君建议:意外无处不在,购买保险并不能阻止意外的发生,但至少当不幸遭遇意外,它能够起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险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但却可以避免我们的生活被改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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