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曹女士反映:她是一名高中生,暑假在西安勤工俭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干了26天,当时承诺一个月2800元工资,全勤奖200元,现在不干了去要工资,公司让她等到8月15日,而且说最高只给1400元,380元的押金也不退。当时承诺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干够15天都给退押金,自己没有迟到早退时间也干够了,希望相关部门帮她讨薪。
7月24日,三秦都市报A6版以“热线实录”的形式,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刊登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后,引起重视。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经调查,曹女士描述情况基本属实,但因曹女士未满18岁,所以所述行为只能是勤工俭学,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曹女士反映问题算不上是讨薪。在详细了解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曹女士在向媒体反映问题前,曾与叔叔前往该公司欲讨薪,在双方沟通过程中,口角上升为肢体冲突,曹女士的叔叔打伤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公司报了警。据警方调解,由双方各自就诊,曹女士的叔叔赔付被打伤工作人员的医药费。经莲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该公司承认曹女士工作期间的付出,现场兑现了曹女士工资。(记者李佳 实习生李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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