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凡是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都可以纳入到大病保险统筹中。农村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就可以跟随参加新农合的母亲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不过从第二年起,要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将按照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就诊的参保(合)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大病医保对大病的界定,不单按照病种区分,而是主要依据医疗费用的额度确定。对于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目前西安市还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将对其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西安将加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做好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力争实现 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使居民报销起来更便捷。此外,还能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的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西安是我省首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据悉,西安将在今年完成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有关实施方案将进一步修改、研究后,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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