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方法及流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
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是他们经常搞混的一对概念。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乡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乡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乡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乡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办法及流程
考虑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对老百姓保障方面的重要性,其在具体的办理方法上也尽可能方便快捷,具体包括了以下4个事项。
第一,申办参保(增员)需提供资料: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身份证》。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各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第二,办理流程:经办部门是各地社保局;第三,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第四,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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