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逐步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各项待遇,有效地发挥了失业保险制度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功能。
一是加大征缴力度,采取上门征缴、电话催缴、委托银行收缴和财政代扣代缴多种渠道征缴。
二是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为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缓解了失业人员由于失业而造成的生活负担。
三是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今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失业金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48元调整为718元,比上年增长了31%。预计全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资金将达到950多万元。
四是加强市区统筹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宿迁市市区失业保险基金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行参保对象、待遇标准、基金管理、业务经办、信息管理五统一管理。
五是严格执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取部分失业保险金用于促进就业支出,以促就业防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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