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还有许多车主对汽车保险了解不深,只有出了事故才会和汽车保险打交道,而作为外行的车主们根本不能摸清楚汽车保险的水究竟有多深,该如何处理才能成为最大程度的受益人呢?别着急,已经有许多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车主们为我们总结了他们的心得。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中不论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则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无赔款优待”是保险公司为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而实行的一种办法。
如果被保险人车辆的保险期限满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且车辆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则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
在计算无赔款优待时,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基准费率的10%,即以基准费率的90%作为本年度的费率。获得"无赔款优待"的保险车辆,当年发生赔款,下一年度必须取消优待费率,调回基准费率。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在上年度内只要其中任一险种发生赔款,保险公司对该投保不得给予无赔款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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