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明确了所有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时应遵循以下会计政策。1、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2、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3、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但是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费分拆标准、新准备金评估标准另行发布。虽然此次通知并没有将会计准则的调整标准进行明示,但是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国内、外目前的精算方法差异的理解,我认为大致的调整方向我们还是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路径。希望能对大家对未来保险会计准则的变化方向以及结果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此次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国内财险业影响较小对于财产险而言,目前的国内准则基本上没有变动,港股下面将减少递延费用(DAC),直接结果将是港股下面每家保险公司的EPS 将会下调(只要保费处于增长阶段),同时净资产也将相应减少。
寿险业影响存在玄机,改变存在相互性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的话,对于公司而言,公司的利润与净资产并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
而关于递延费用资产不得计提与采用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政策的采取,则存在一定的玄机,其结果存在着很大的变数。但是相比目前的国内会计准则,2009年的年度报表公司的净资产、EPS 都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相比目前的香港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公司的净资产与EPS 都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其下降幅度将会小于取消提取递延费用资产所带来的影响。(如果计算中采用目前国内计算的方法,在首年净保费中给予考虑)由于最优估计的理解不一致,以后各公司的财务处理准则将出现更大差异。
会计准则的调整将会增加内涵价值和一年期新业务价值公司的内涵价值和一年期新业务价值,也由于利润的较早实现,其时间价值将会增加公司的内涵价值和一年期新业务价值。
维持行业“看好”的评级在我们12月份的年度策略报告“底部区域的来临”中已经明确说明四季度行业拐点产生,同时我们看好保险在这一轮经济调控中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复苏中的爆发力,因此维持行业“看好”的评级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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