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清晨6时许,市交警公巡大队民警巡逻至青桐大道与和悦街交叉口时发现,前方一辆拖拉机车厢内坐满了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指挥该车靠边检查。4月27日清晨6时许,市交警公巡大队民警巡逻至青桐大道与和悦街交叉口时发现,前方一辆拖拉机车厢内坐满了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指挥该车靠边检查。
经查,该拖拉机后车厢共载人11名,该拖拉机也没有任何手续,属于无牌车辆。而在对驾驶人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将相关人员转运,并将驾驶人带至大队进行检查。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26h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过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也没有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经询问,该驾驶人庞某家住曹庵镇,平时在家种地,闲时出门打工。最近在市区联系了一个工地上的活,便带领村民一同去打工。
为图方便,便开着家里的拖拉机带着大家一起去工地。对于酒驾的行为,庞某则大呼冤枉:“警察同志,我今天真没喝酒,只是昨天晚上在家喝了点。没想到过了一晚上,这酒劲还没过。”民警告知庞某,警方执法时,只看血液内酒精浓度,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喝的酒。民警依法暂扣了庞某的拖拉机,等待其的将是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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