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农民老赵新买了一辆电动车,花了家里不少积蓄,这一夜都没睡好觉。 一夜没睡好的还有俩人,一个刑满释放不久,叫来了老大哥,俩人勾结在一起,准备偷点儿东西,相中了女朋友家的小区,而老赵恰巧也住在这个小区。 准备抢回被偷的电动车时,老赵被推出嫌疑人驾驶的面包车,遭到车辆拖拽,头部遭车轮碾轧,不幸身亡。而两名嫌疑人准备卖掉这辆电动车时,却发现被另一伙小偷给偷了。
昨日记者了解到,两名嫌疑人一审已获刑。但为何一人是抢劫罪,一人却是盗窃罪呢? 惯偷要去女友家小区偷 今年26岁的顾某某小学文化,无业。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2009年再次犯盗窃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2年3月10日,顾某某终于刑满释放。 无所事事的顾某某想起了此前在沈阳市皇姑区一家网吧结识的老大哥芦某。37岁的芦某初中文化,农民。两人恢复了联系,没事便在一起喝酒、玩。 2014年2月11日下午3时许,两人约在一起喝酒,顾某某提出要去偷几块电动车电池,芦某表示同意;又要求芦某借一辆面包车,换上假牌子。
吃完饭,两人给车换了防冻液和汽油,又回家取了长把剪子、钳子和螺丝刀。目标是顾某某女友家的小区,因为在那里,电动车特别多。 车主听到警报下楼察看 巧的是,这一天,家住沈阳市东陵区汪家镇某小区的老赵刚刚买了一辆电动车。 当天晚上,两口子正常入睡。但到次日凌晨,楼下的电动车突然响起警报。老赵赶紧从二楼窗户往外看,看见两个黑影,但没碰他家的新车。“回到床上,但他不放心,又起床下楼看看。”妻子田琳(化名)回忆,这一去,老赵再没回来。 楼下的两个黑影正是顾某某和芦某。2月12日凌晨1时许,经顾某某指路,两人驾驶面包车来到了小区里,芦某将车停在12号楼前的步行路上,在车上接应。
顾某某下车后,在小区里连续盗窃6组电动车电池,放进了面包车里。随后发现老赵那辆崭新的电动车,两人将这辆红色电动车往面包车上抬…… 拦截时遭拖拽碾轧身亡 丈夫下楼20分钟后,田琳感觉事情不对,怎么这么久还没回来? 赶紧跑下楼的她发现车没了,丈夫也没了。她赶紧找到保安,并打了110,在小区里找了一圈,没想到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了丈夫的尸体。 警方迅速确定了抓捕方向,2月14日晚7时许,芦某开车在交通岗等红绿灯时,民警持枪顶住车门将其抓获。当晚,顾某某也落网。 事后芦某供述,当时他在车里,顾某某推回了那辆红色电动车,并转身离开。 正在此时,老赵跑了过来,拽开了驾驶室车门,身体一半伸进车内抓住了芦某的左胳膊,芦某左手推开了老赵,右打轮猛踩油门往南开去。 转弯时,车拖着老赵向前开了几米,老赵便掉了下去,头部遭到车轮碾压,当场死亡。 看芦某开车跑了,顾某某意识到可能被人发现了,也跳出栅栏逃跑。
两人偷来的电池只卖了几百元钱,一顿饭就花没了。而这辆电动车两人准备卖的时候,却被另外一伙小偷给偷走了…… 盗窃变抢劫被判15年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芦某、顾某某驾车进入小区实施盗窃,芦某在车上等候,顾某某盗窃共计6组电动车电池,并将盗窃物品放在微型面包车内。 两人在盗窃红色电动车时,被车主老赵发现,老赵欲对芦某实施抓捕时,芦某左手将老赵推出车外,同时加大油门急速驶离现场,致老赵死亡。芦某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论处。而顾某某的行为则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芦某表示,自己是帮助顾某某拉电动车,不知道顾某某是实施盗窃,而且驶离盗窃现场时被害人已经脱离车体,被害人的死亡与自己无关。
原告田琳的代理律师认为,芦某是在盗窃的过程中抗拒抓捕造成老赵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芦某、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窃取他人财物,芦某为抗拒抓捕在逃跑过程中不顾被害人拦截,依然驾车疾行,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已构成抢劫罪,顾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本案系盗窃转化成抢劫犯罪,且盗窃犯罪系由他人提起犯意、准备工具、选择盗窃地点和目标,被告人亲属和被害人亲属具有强烈的民事调解意愿,并最终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予以谅解,故可对被告人芦某从轻处罚。 而被告人顾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实施盗窃,数额较大,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但其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两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刑改造而不思悔改,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芦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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