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无过失汽车保险制度很有特色,它是借鉴美国劳工赔偿险制度并结合美国普通家庭都拥有汽车这一基本国情而制定的。依据美国劳工险法律,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后,无论其事故的原因如何,均可得到医疗费用及部分收入损失的补偿。作为回报,受伤工人必须放弃起诉其雇主的权利。鉴于工厂事故和汽车事故的共性以及劳工赔偿险执行无过失责任法后的成功经验,美国很多州实行了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
在无过失汽车保险体例下,被保险人以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购买汽车保险,在保险范围内,无人需对意外事故负责,侵权法(Ton山w)将被完全取消,各被保险人自己的汽车保险将会支付其汽车损失及其个人或家庭成员在驾车时受到的人身伤害。受害人不得再起诉侵权者,因为其损失已由无过失保险进行赔偿。虽然侵权行为法的过失原则是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手段之一,但就整体来看,机动车保险制度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其补偿方法还是与一般的侵权行为有很大区别的。
英国1930年制定并经1960年修正的《道路交通法》对交通损害赔偿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英国虽然也适用过失责任原则,但在机动车事故的领域里,过失推定的法理占据着中心的位置。而且,学界也在不断提倡严格责任、无过失责任。另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曾经有过建立废除侵权行为之诉的赔偿体制,后来又予以恢复的反复变革过程,这说明两个国家对待机动车损害赔偿,也是采取特别措施的。澳大利亚各州情况不同,有的还制定有专门的机动车事故赔偿法。
新西兰1972年制定的《意外事故赔偿法》是最为革新的法律。该法抛弃了用侵权行为法解决交通事故的制度,规定任何伤者因意外灾害遭受身体伤害,不论发生时间、地点及原因,包括在新西兰因机动车车祸而受伤者,均得依法定程序向意外事故赔偿委员会请求支付一定金额,实质上将其纳入社会保障领域。保险在线商城,保障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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