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及赔偿原则介绍

loadingloading
[提要]【摘要】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利益或事故分别向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重复保险要求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标的均为同一事物,即被保险人必须相同。
【摘要】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利益或事故分别向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重复保险要求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标的均为同一事物,即被保险人必须相同。重复保险具有分摊原则赔偿原则,以切实保障被保险人权益。下文将就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及赔偿原则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对于投保人重复投保发生的损害,是由各保险人按比例分摊,还是由其中一个保险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世界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中国《保险法》采用了按比例分摊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责任分摊的原则和方式。《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比例责任分摊。不区分同时重复保险与异时重复保险,各保险人就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分摊法在理论上假设保险债务为可分之债,多数债务人(保险人)之间彼此无连带关系,各自按承保比例单独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二、重复保险的赔偿原则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这是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保险法规定这项义务的目的,是防止投保人利用与不同保险人分别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进行保险欺诈,谋取不正当利益。通知的对象是参加重复保险的各个保险人,通知的内容为订立重复保险合同的有关情况。 投保人进行重复保险后,虽然每一个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但由于各个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都相同,各个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累计起来,其总和就会超过保险价值,形成超额保险。由于财产保险以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为原则,因此,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一项基本原则,即: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是重复保险赔偿的基本原则。规定这项原则,可以防止被保险人利用重复保险获取超过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采用比例分摊方式,对于在不同保险公司承包的保险金额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所承担的赔付金额也不同。重复保险的赔偿责任则规定,各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