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整理了,常见保险欺诈骗局,供大家参考。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随之而来是保险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永远不可回避的话题,可以说保险和保险欺诈是一对孪生兄弟。保险公司和社会因此损失巨大,保险欺诈行为不但扰乱了保险业的正常秩序,对保险也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还损害投保人的利益。那么,海外不和遏制保险欺诈呢?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保险业发达的美国,当前的保险犯罪仅次于偷逃税。一项调查统计报告显示,在美国,每年保险欺诈总成本(含寿险和非寿险)总计约为850亿美元~1200亿美元。其中2003年全年,保险公司为财产/意外险索赔欺诈支出达290亿美元,占全行业应计损失的10%。美国保险研究理事会的调查显示,在汽车车身损伤的索赔案中,骗赔金额占保险公司总赔付额的17%~20%;美国火灾防护协会的统计更是惊人,在50 万起美国火灾案例中,竟有25%是由纵火者或是疑似纵火者造成的。
世界其他各国,诸如日本、瑞典、德国、英国也都有保险欺诈案的大量记载和总结。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措施予以打击,其思路大体可以概括为:立法先行、政府推动、(保险)公司为主、行业联合、社会参与、共同治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反保险欺诈体系。
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制体系,将保险反欺诈纳入法治化轨道。上世纪90年代后,美国在较短时间内相继制定了《保险反欺诈法》、《保险欺诈调查法》、《车险承保前检查法》、《汽车理赔信息储存法》等一系列法案。
美国法律明确规定,保险欺诈是对众多投保人利益的严重侵犯,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在保单上必须印有诸如“任何有意识地提出欺诈性的索赔都是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罚款或监禁的处罚”等警示语,同时在公司内部必须建立专门负责打击保险欺诈的特别调查机构,制定专门的反欺诈计划,并有义务向相关机构提供保险基础数据和信息。为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反欺诈,法律对保险公司的反欺诈调查取证行为予以民事法律责任的豁免。
成立全美反保险欺诈联盟(CAIF),协调全国的反欺诈工作。CAIF是由政府机构、执法机构、保险公司以及消费者组织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其宗旨是协助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与保险欺诈作斗争,减少因保险欺诈给消费者、保险公司、政府和各类商业组织带来的损失。
建立保险公司特别调查机构、州保险反欺诈局和全美反保险欺诈办公署,专门负责欺诈案件的调查与起诉。在美国,专门负责保险欺诈调查与起诉的机构主要有3家:保险公司特别调查机构、州保险反欺诈局和全美反保险欺诈办公署。
保险公司是反欺诈的重要主体,并处于反欺诈的最前沿,因而美国大多数州通过立法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一个内设部门——特别调查科,作为反欺诈的常设专门机构。特别调查机构一般由保险从业人员、退休警察、医生、侦探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业务部门提交的可疑投保和索赔进行调查,发现重要欺诈线索则移交到州保险反欺诈局。
州保险反欺诈局属于官方组织,主要负责对各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的指导,调查保险公司移交的疑似欺诈案以及本局举报热线收到的保险欺诈举报。目前已有40个州建立了保险反欺诈局。2002年,各州保险反欺诈局总共收到99000件疑案线索,公开调查约33000件,其中约4800件受到起诉,2535件被定罪,挽回诈骗损失7050万美元。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投保家庭财产险后,被盗微波炉一台,价值2000元,在保险公司理赔时,其家中本无电视机,却谎称家中有一台价值1万元的彩色电视机被盗,骗取保险金。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仓库投保企业财产险后,没有发生仓库被盗事件,而故意制造仓库被盗的假现场,骗取保险金。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购买了一辆价值2万元的二手车,按4万元投保损失险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将该车翻入山涧,骗取保险金。
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为其配偶投保长期人身险后,故意将其配偶驾驶的汽车的刹车装置破坏,造成其配偶车毁人亡,骗取保险金。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为了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将住院收据1780元涂改4786元,骗取保险金。
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损害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保险欺诈还常常伴有其他暴力犯罪事件,因此是一种社会危害极大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保险公司自身要采取措施防止被欺诈外,保险法从我国国情出发,对上述保险欺诈行为规定了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总结:保险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家引以为戒,不但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而且还要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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