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是指投保的汽车在发生碰撞、刮蹭、坠物砸等意外损伤之后,车主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过程。理赔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其理赔工作也具有显著的特点。车主应该对这些特点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了解和认识这些特点相信能让您在汽车理赔中少走弯路。
(一)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二)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三)标的流动性大
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四)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或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五)道德风险普遍
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车险专家介绍,标准的车险理赔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1. 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2. 根据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的安排到承保的支公司定损。此时被保险人需要亲自带保单正本、行驶证、驾驶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等证件前往承保公司办理手续。
3. 定损结束后,被保险人到汽修厂修车。
4. 修车后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对于新车主来说,可能存在因为记不清车险的理赔流程从而耽误了理赔。
还有一种情况叫‘自家人碰自家人’,应当尽量避免。在第三者责任险中,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难以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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