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研究制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无锡劳动保障网就是贯彻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的窗口。
无锡劳动保障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http://jswx.hrs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一、 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八个大类,包含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项、重要信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其他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4号楼;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0-81822542;传真号码:0510-85017366;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箱地址:wuhao@wxlss.gov.cn。
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事项请查看本机关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三、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深圳交纳的社保怎样转回无锡,户籍在无锡,并已在无锡参保的人员,其之前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可申请养老关系的转入。转入手续:先填写《无锡市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到社保盖好章后,由其本人凭此单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再凭其转出的养老明细单到市社保局办理接续手续,省外的需等转移基金到帐后方可办理。
无锡劳动保障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一、办理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市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1]261号)的有关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市区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下简称“缴费者”)可持“无锡市社会保险缴费卡”(以下简称“缴费卡”)直接到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条件:
1、自由职业者: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申请参保年月减出生年月),采取非正规形式就业,有合法经济收入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有固定住所的外地城镇、农村户口的各类人员,也可作为自由职业者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在市区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合法经营人员。包括非我市市区户口在我市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个体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的年龄条件同自由职业者。
3、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
缴费比例本期为: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10%;补充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3%,缴费方式为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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