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昨日宣布:7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政策再放宽,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在汉无自有住房者,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按照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12个月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支付租金。在提取额度方面,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住房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至2017年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24001元,未婚职工每镦ןЀࠤ霪ן㇍閎ן霪ן㐀 頴ןਅ頨ן頴ןЀࠤ㌀颰ן㌬顖ן颰ןЀࠤᜀ鬪ן៧饚ן鬪ןЀࠤ,㨀뜘ן㫃떎ן뜘ןЀࠤⰀ알ןⰥ쓼ן알ןЀࠤ匀읆ן厫엮ן읆ן㐀က쭼ןဆ쭮ן쭼ןЀࠤ퀼ן퀞ן퀼ןЀࠤ?ן௳횂ן?ןЀࠤ⤀?ן⥍?ן?ן脀ࠤFﴀןýן?ןЀࠤ伀ן侯ןןЀࠤߝ㐀磻ן㓇ן磻ןЀࠤȀﵐןȺﳔןﵐןЀࠤߞĀሚײǺသײሚײЀࠤ吀▼ײ启╜ײ▼ײ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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