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城镇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勿需额外缴费
“党的政策真好,从今年起,我们不但也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而且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达到了30万之巨,还不用我们再缴费。晚年生活从此无忧啦……”12月12日,黄冈市医疗保险局举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启动仪式。这一惠民政策公布后,广大城镇居民彼此奔走相告。
此项惠民政策生效之前,黄冈市10个县市区的广大城镇居民被排除在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之外。每年缴费130元,仅仅只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成为居民不愿提及的沉重话题。
今年年初,黄冈市人民政府把解决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听取多方面意见建议和反复研究后,推出了这项惠民政策。这项惠民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市政府采取每年从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的资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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