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保险是关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保险,但是关于工伤的许多相关知识很多人仍然不了解,很多工人对于工伤保险的认识不够深刻,缪先生我在2005年出了一次工伤事故,单位只是简单赔了一点医药费,我当时也没有做伤残鉴定,更没有申报工伤,现在两年多过去了,请问我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对于以上的问题,经过小编的了解可以做出一个肯定的回答,那就是答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个人申报的,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你已过时效,无法获得认定,故不能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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