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协同公布《有关调节山东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告》。依据通告,该省17个大城市所有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其中济南所辖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个人每月950元上调至一千元。 《通知》强调,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础日常生活要求,依据《山东省失业险要求》,融合本地城镇居民最少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及失业险股票基金承受力,经省委愿意,决策调节全国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节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 山东失业金领取标准 在本次调节中,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7市所辖地区失业保险金从每个人每月950元上调至一千元。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日照、莱芜市、枣庄市所辖地区失业保险金从900元上调至950元。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所辖地区失业保险金从850元上调至900元。 据统计,山东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综合性考虑到了CPI提高、最少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标准提升等要素。现阶段,山东已产生动态性调整管理机制。自2007年至2016年,已持续10次提升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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