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19年10月9日起珠海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
一、纳入补充医疗保险中的受益困难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补充医疗保险中的困难群体的范围,除原已纳入的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本市就读的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大学生外,新增加了基本救助对象.
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基本救助对象经认定后,其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与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一致。
二、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取消了2000元的自付部分补偿起付线,支付比例从原来的90%提高到95%;
同时针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困难群体,提高了报销待遇,即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40万元之间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可报销95%,累计最高实际支付达到20万元。
(二)困难群体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未能覆盖原医疗救助的部分待遇,仍由医疗救助继续支付。
调整后,基本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待遇原则上被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替代,不再重复享受医疗救助;
但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道德模范等七类基本救助对象,在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提高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