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宁波正式出台了《关于发挥保险社会治理功能促进我市防疫情促复产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支持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的保险专项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复工复产攻坚战、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提供坚强保障。
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近年来聚焦社会治理推出了一系列全国首创的保险创新项目,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探路。
面对此次疫情对社会治理的重大考验,宁波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针对当前防控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用好保险社会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功能,有效缓解“有限政府”与“无限责任”之间的矛盾,增强政府、社会和企业信心,展现保险创新“宁波模式”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时代新作为。
《实施意见》共分八个方面,涵盖了对企业减费让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稳外贸、保物资供应、提高保险服务质效等具体内容,政策全面、举措务实、帮扶有力。
一:体现示范效应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保险业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姿态勇敢地面对疫情,在关键时期发扬首创精神,全面履行防风险、保生产、促发展的社会责任,加大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力度,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对全国保险业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二:彰显行业担当
《实施意见》要求保险行业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发扬责任意识,勇担行业使命,把社会责任挺在前面,把经济利益放在后面。通过降低相关险种保费、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实际举措,预计将为全市1万余家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要求保险机构扩展保险责任,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冠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新冠肺炎纳入短期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三:发挥专业优势
《实施意见》以保险为纽带,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互促作用,将保险作为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市场制度安排,鼓励保险机构依托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发挥更大作用。
采取“保险+服务”模式,组织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指导和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在企业进出口方面,要求保险机构运用信息渠道优势,及时发布出入境限制、国际航班及买方资信变化等情况,帮助企业做好进出口风险监测和预警服务。
四:定向精准施策
遵循“政府、企业和百姓最急需,保险行业可承受”的原则,着重围绕企业降费减负、复工复产、保障供应等重点领域,以务实高效的政策举措,实实在在增强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和民众的安全感。如针对国际贸易中可能限制进口的问题,通过加大保费补贴比例鼓励出口企业加保出运前保险。
针对农产品疫情前后可能产生的价格大额波动问题,快速推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相关险种,稳定农业种养殖户的生产经营预期,保障菜篮子供应。
五:传递社会正能量
宁波是全国首批试点巨灾保险的城市,被《人民日报》誉为巨灾保险的“宁波样本”。面对疫情,宁波扩展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险责任,将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志愿服务者、基层干部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列入公共巨灾保险见义勇为增补抚恤,如在疫情防治工作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赔付金额最高20万元/人。
同时,实施“暖心工程”。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向医务人员及家属、疾控、交管、媒体记者、基层社区(村)干部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主动为他们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保险,加大保障力度,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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