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介绍下什么是意外险的生存期限。
意外险的生存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即投保人投保后,保险生效到终止的日期。投保人若在生存期限内发生了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就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理赔。投保人若在生存期限以外遭受到意外伤害,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均不予以理赔。
意外险有这些生存期限限制:
一、意外险的生存期限较短,一般来说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至五年。但是,有一些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需要一定时间后才可以确定。所以,意外险有个关于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发生的生存期限内,即从遭受意外伤害那天起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便在死亡或被确诊为残疾的时候保险期已结束,只要没有超过生存期限,保险人就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的报销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根据规定报销时间是在两年内,若两年之后投保人没有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这项权利会自动失效,保险公司会默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自动放弃。
三、在遭受到意外伤害后,根据当地的交通条件应在24小时、三天、七天之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方式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者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金则需提交保险单,残废证明或死亡证明、医药费报销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等等,这样才可以尽快地完成索赔工作。
了解了上面这些关于意外险的生存期限限制的知识,相信大家对意外险应该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吧,反正小诺是深深记住了一点,在遭受意外伤害后的短时间内一定要记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然了大家也可以多多关注意外险其他方面的知识,以便购买保险时做出更好的选择,防止陷入购买保险的误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提示:建议在购买保险去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保险网咨询,还可以与专业的当地保险代理人进行交流购买。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