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36岁的杨某某在盐池县信用联社贷款时,自愿投保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280万元,保费7000元。当年12月7日,盐池县信用社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被保险人杨某某因意外摔倒后脑着地抢救无效身亡。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及时启动重大案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总公司。
经公司理赔人员认真调查,杨某某发生的意外事故客观真实,符合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故予以理赔。1月7日,保险公司联合自治区金融局、宁夏保监局和黄河银行,到盐池县为客户杨某某家属兑现280万元保险赔款。
不可否认的是,这280万不能挽回逝去的亲人;但同样能肯定的是,有了这280万的保险理赔,杨某某家人的生活得以保障,不至于还不上贷款而生活艰辛。
意外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所以当意外发生时,对人们的打击和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当家里顶梁柱发生意外时,整个家庭都会陷入困境。虽然我们应该要尽量的避免意外,但是当意外来临的时候,如果有一份意外保障,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君建议:保险是对人生价值和对未来生活规划的一种投资,每个人都应该用收入的一小部分,作为个人保障的支出,以小笔的可控的资金抵御大笔的不可控的风险损失,保险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却能避免我们的生活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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