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重疾险在健康类保险当中占有极高的地位,因为重视大病保障的人群越来越多,因此,投保重疾险的人数也在逐年上升。在这些投保重疾险的消费者中,就有不少人申请重疾险理赔了。但是理赔结果几家欢乐几家愁,大部分还是顺利理赔的,但其中也有不少出现理赔纠纷的案例。
一、重疾险理赔案例一
事件:2018年2月,金先生购买了某重疾险,12月在医院体检时发现自己得了原位癌,于是金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被保险公司拒赔了。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是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原位癌不在保障范围内。金先生对此结果不满意,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审判结果:保险公司赔付金先生6万元。
结果解析: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未将该免除责任条款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被保险人解释说明,作为常人根本没办法理解原位癌到底为什么就不是癌。因此被告主张的原位癌不予赔偿的辩解,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保险法》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二、重疾险理赔案例一
事件:2017年7月,季女士为其母亲购买了重疾险,2018年季女士的母亲因髓母细胞瘤而住院,不久后因抢救无效去世。季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双方发生纠纷,闹上了法庭。保险公司查到,在2017年5月,季女士母亲就已确诊髓母细胞瘤,该时间在投保之前。
审判结果:保险公司胜诉。
结果解析:法院判定季女士母亲在投保时候并没有做到如实告知,认定季女士的投保行为为投保欺诈行为。
投保人如实告知是保险法上的重要规定,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如果双方有争议,一般会做出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是从最大诚信原则和公平性原则出发!
投保时确定保险条款的无误性是很重要的一项过程,不可随意应付。特别是像重疾险这样的健康险,条款内容更复杂,被保险人在不具备医学的基础下,很难搞清楚那么多的疾病分类。如果没有看清楚条款,往往就会出现很多的理赔纠纷。所以为了投保的钱花的值得,也为日后理赔顺利,对待保险条款一定要认真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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