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老年,有时候真的是身不由己,身体行动能力一天天变差,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意外,所以很多作为子女的,都会选择在父母年迈的时候,给他们配置保险,以防意外发生而带来较大的家庭损失。
然而为什么有时候买了保险发生意外却拒赔呢?下面让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一 真实案例
年过60岁的老人王某,在亲戚的介绍下,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保期一年,保额60万。
这年,刘某在一次下楼期间,不慎踩中了地面的积水,人瞬间摔倒在地。由于是头后部率先落地,所以刘某很快失去了知觉。家人发现情况后,赶紧将人送往医院,遗憾的是,老人终究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经医院判定,老人死亡属于头部外伤引发左大脑中动脉瘤破裂导致颅内出血死亡,简单的说就是摔倒导致脑出血后死亡。
在处理完老人的后事之后,其家属带着刘某生前购买的保单,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原本希望保险公司能照常赔付,结果没想到,保险公司竟然以“刘某死亡系疾病导致,不属于意外”拒绝理赔。
二 明明是意外,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拒赔?
按理来说,这次事故明显就是一场意外,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呢?原来,经勘察人员透露,这次事故和普通的意外事故存在些许不同。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摔倒最多只是骨折,但在这场案例中,刘某死亡主要是由于摔倒之后引发的脑出血。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中的近因原则,刘某死亡属于脑出血导致,而脑出血属于疾病范畴,不在意外险理赔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懂保险的都知道,保险行业有一个词语叫做"近因原则"。即如果这场事故的发生有很多连续原因,那么最后一个原因将被认定为这场事故的引发原因。
显然,王大爷的死因是脑出血,不符合意外险赔付条件。所以保险公司的拒赔无可厚非。但法院判决需本着公平合同的原则,根据脑出血、死亡结果之间的联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30%的保险理赔金。
三 意外险需知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意外死亡必须满足的条件: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有哪些情况是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的呢?主要是这几个方向:
(1)摔倒死亡。
摔倒致死,一般都是疾病引起的,正常的摔倒,出现更多还是伤残。
(2)猝死。
猝死不属于意外,而是疾病,且比较常见,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会列在免责条款内。
(3)高原反应致死。
这也属于疾病,不属于意外。如果长期在高原地带工作,需购买带有保障高原反应的特定意外险。
(4)从事高风险运动致死。
一些极限运动本身就存在很大意外风险,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意外险虽然入门低又便宜,但是在投保时我们也必须提前了解意外险的相关知识,才不会造成花出去的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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