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克扣机构,实质上就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但是有时候保险公司的一些行为却让人无法理解。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案例就与某家保险公司自相矛盾的做法有关:一边拒赔受益人,一边又给受益人送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案例介绍
高先生44岁的时候,也就是在2017年那年,作为投保人在6月29日为爱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保险,饿主险是终身寿险,并且附加了一份重疾险。年交的保费2460元。可是2019年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交费2年的保险,中断交费了。期间高达4个月。要知道中断交费保险效力停效中止。
2019年11月11日,高先生爱人住院。于11月17日再次入院。而高先生的爱人被确证为乳腺癌,这个时候高先生才意识到,交了2年保险,貌似自己忘了缴纳保费,所以高先生到昌乐县人民医院旁的某保险公司柜面办理了保费补交,缴纳了延期缴费利息67.24元,保险合同继续生效了。
不过当高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重疾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不过保险公司来了来了三四个人到高先生家里,双方讨价还价,确定1.3万元。保险公司说这个是关爱金,高先生一分钱都没有。
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赔付协议书”,保险公司来人带走保险合同。高先生拿到1.3万“照顾金”后,觉得是被保险公司骗了,而高先生认为,如果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该赔付3万的重疾金。之后高先生开始每年都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
二、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高先生妻子的保险合同缴费过了4个月后,属于“效力中止”的状态,保险合同是“失效了”。保险合同规定,这种“效力中止”的保险需要“复效”的时候,要重新填写健康告知的。而高先生在办理复效的时候,对妻患有癌症的情况,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因此就被拒赔了。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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