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也属于癌症中的一种,而重疾险又是能够理赔癌症的主要险种之一,那么皮肤癌就一定在重疾险的理赔范围内吗?答案是:否。这时候就有人问,皮肤癌属于癌症,癌症属于重病,为何重疾险不赔?这就涉及到重疾险的具体理赔范围了。
一、为什么皮肤癌不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
并不是所有癌症都是重大疾病,以比较多发的“原位癌”为例,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症”,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较易治愈,不算重大疾病。
皮肤癌属于轻症疾病,而重大疾病险一般是包括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的疾病。而皮肤癌发病率很低,治愈性高、存活率高,不满足严重危害健康和生命的条件。
二、还有哪些疾病是不在重疾险理赔范围之内的?
(一)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二)原位癌;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四)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五)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六)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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