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对患者一个年度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000元部分(不含基本医疗起付线)进行赔付。其中1.2万元至3万元(含)部分赔付55%,3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40万元。宜昌居民大病保险从2013年起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每轮承保期限为3年。经过公开招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为本次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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