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保险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你知道是哪三大部分吗?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今天我们来探讨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它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市场上发展得如何,有哪些方面的优势?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优势
(一)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
我国已于2000 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增加,但每年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仍然存在并呈扩大之势。
“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时代使得国家财政和企业承担了巨大的养老压力。
如何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是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
而强调个人养老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正好符合这一要求,它的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二)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我国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能是广覆盖、低保障,仅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保障需求。
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已开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其替代率并不高,并不能使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维持在退休前的水平。
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
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由于对企业年金及其运营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企业年金计划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普惠性。即使在受覆盖群体中,年金分配差距也较大。
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向统筹账户透支,及做实个人账户的实际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职工个人对国家养老保险的信心。
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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