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大类,但是相关调查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赡养危机的认识的增强,使得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得到不断强化,且发展潜力巨大。但其发展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是为什么呢?
一、投保意识仍然淡漠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加之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时间不长,以至于许多居民对保险认识度及信任度都十分有限。
在全球人均投保率超过50%的今天,我国国民购买商业保险率还不到5%。
即使是对未来没有安全感和保障感,绝大部分居民仍将储蓄作为其主要的养老依托,将投资目光锁定在银行储蓄存款上。
和储蓄相比较,居民购买养老保险的现实意愿还不强烈,有效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存在很大空白。
二、对养老保险认识有误
由于投保人知识有限,对保险了解不够充分,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极其有限。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混淆不清。
实际上,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其主要特征是低水平,广覆盖;
有些居民认为自己拥有了社会保险就不再需要商业保险了。
实际上社会保险只能提供一个最低保障,而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为其提供必要有的有益的补充,二者实际上是一个互补互益的关系;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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