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大病保险可报销
近日,时有读者询问,年初宣传的《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究竟何时能实施?近日,省政府下文,要求10月底前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省政府2013年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据省医改办介绍,目前绝大部分市(州)已出台了实施办法,正抓紧进行招投标工作,其中咸宁(城镇居民)、十堰(新农合)、宜昌(城镇居民)、恩施、仙桃、神农架等6个市(州)已完成招投标。
由于各地进度不一,8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省医改办定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补偿时间表:8月底前各地出台实施办法,9月底前完成各地保险机构招投标工作,10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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