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各位最关心的问题,经常有人这样对我说:“你们保险公司交钱的时候什么都好,但到了理赔时却是麻烦多多,而且常常拿到的只是象征性的一点点钱,和当时买时说的完全不一样,还是不参加的好,免得日后受气!”各位,你们说的可能是事实,但那一定是过去的,一定是中国入世以前的事。
你讲的事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或者说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但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特别是过了规定的加入世贸保护期以后,中国的经济市场必须要融入世界经济大家庭的游戏规则之中,到那时任何人、任何公司都会感受到“为什么说信誉是立命之本” !
在此我给各位介绍一下来自广州某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则,让各位感受一下“其实理赔一点都不难” !
案例1:顾XX,男、30岁、投保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20万,合同于2001年7月28日生效。2002年1月2日,顾X因持续性右上腹痛伴腹泻而前往就诊,检查确诊为原发性肝癌早期并住院。家人考虑治疗时间长、费用又高,于是于2002年1月9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立即前往医院搜集有关证明,于第三个工作日的1月11日,给予20万的赔付(划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帐号)。
案例2:花店的老板黄小姐,于2002年1月8日投保了住院医疗补偿3万,补贴。在2002年5月8日发阑尾炎而住院治疗。黄小姐因做阑尾炎切除手术住院7天,住院费用为6800元,出院后因检查伤口的门诊费为300元,总计7100元。黄小姐出院后于5月25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公司经核对病历、发票、医院核对证明后,于第五个工作日的5月30日将医疗补偿的5680元,加上住院补贴的750元,合计:6430元划入黄小姐的银行帐号。并将病历、发票完整还给黄小姐。
案例3:一家石材店的老板,给他的工仔徐X投保了10万元的意外险,5万的意外医疗保险和和住院补贴,合同于2001年4月20日生效。2002年11月5日,徐X在搬运石材时不小心砸伤了自己的脚,造成了大脚指骨折,经一个月住院和出院前后20天的门诊治疗,共用去医疗费用1.3万元。于2003年3月1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公司经核对病历、发票、医院证明、发票后,于第六个工作日的3月7日将赔款22350元划入徐X的银行帐号。具体是意外补偿10%是1万,意外医疗费1.04(实际的80%)万,住院15天补贴1950元。
编者语:理赔工作是寿险公司经营运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具体行为,是保险公司兑现自己的承诺的主要体现。理赔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费的高低等多方面。那么作为您,在选择保险时,不仅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推销、后援支持,还需要考虑到其管理技术和服务的设施、质量,为自己选择一个好的个人终身保障寄托!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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