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确医疗保险与其他概念的关系,首先必须了解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概念。
一、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要遵循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比例分摊原则。医疗保险是保险的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险。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人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它是从商业性保险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残障、遗属、医疗(疾病和生育)、失业、工伤和家庭津贴等保险。
社会保险以缴费为前提,强调参保人的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是一种收入关联的保障制度。
三、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的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④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项主要内容。
四、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指劳动者或公民在遭遇疾病风险时,能够享受必要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子系统,是社会保障制度中保障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在我国,医疗保障包括政府主导性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疗保险、统筹医疗、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保障形式;还包括非政府主导性的保障形式,如商业医疗保险、社区医疗保险、企业医疗保障、慈善事业等。
五、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对贫困人群患病时给予一定医疗费用补助的社会救助项目。区别于医疗保险的缴费为前提和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医疗救助是具备救济性质的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缓解贫困人群因为收入的缺乏而导致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救助制度的给付减少低收人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他们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中两大重要的组成部分,二者分别对于贫困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人群的医疗需求给予保障,共同形成了对于人群的医疗需求的双层调节的保障格局。
六、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包括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等的业务。医疗服务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实现对遭遇疾病风险的人群的医疗需求的保障。因为,要保障人们的医疗需求,一方面要建立一项筹资制度,保障人们对于医疗费用的经济上的支付能力,保障人们对医疗服务的可得性;另一方面,要建立价格适中、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供体系,保障人们在拥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购买到适宜的医疗服务,即保障人们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缺少了医疗服务的提供,被保险人即便得到了医疗费用报销也不能解决他们患病的痛苦;而缺少了医疗保险的供给,即便周围有高等级的医院、高技术水平的医生、高级的医疗设备,病人也会因为支付能力的缺乏而无力看病。
更多资讯可直接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保险在线商城期待您的光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