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萍
近几年,通过不断探索和积极实践,深圳逐步确立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职责定位,可基本归纳为宏观规划、政策引导、搭建平台、搞活机制、价值导向。
我们政府部门首先做好了宏观规划工作,同时把高技能人才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发展战略中。其次,进行政策引导。从法规层面上看,深圳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相对比较完整;从制度政策层面看,政策体系比较配套,这些都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有效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关键靠政府主导,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抓高端带动、抓公共服务、抓平台建设,实施高端带动发展战略。
深圳突出了三个“抓”:一抓重点,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二抓紧缺,着重培养行业和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三抓增量,通过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使深圳高技能人才队伍保持不断增长。
另一方面,深圳确立了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首先,积极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我们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三项政策:一可以自行组织从市外引进技能人才入户的考试;二对本单位特有工种自行组织鉴定;三享有深圳市政府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补贴。其次,积极支持企业建立现代的培训制度,深圳较早地提出并实行了技能人才企业培养为主的原则。政府部门积极指导当地的行业、企业进行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制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划,促进大企业办好自有培训机构,建立企业培训制度,着重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鼓励中小企业与专门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培训。
第三,积极指导和服务大企业,对行业特点明显的以及企业特有的职业工种,鼓励和指导行业企业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监管并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培养、评价、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和地位,因而深圳确定了技能人才应有的社会地位。首先,我市开辟了四条通道培养高技能人才:一是技能人才与业绩挂钩的成长通道,对身怀绝技绝活在生产效益中取得较高业绩者,授予较高的职业证书;二是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服务,企业可自行培养考核,也可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培养所需人才;三是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成长通道,政府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机构列为重点扶持单位,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四是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拔人才通道,对各类专项技能竞赛的优胜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可办理深圳入户手续。第二,我市积极创造和拓展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实施社会化技能鉴定、行业企业考评、中介机构评价、专项能力考核和政府认定评价等五种评价方式,基本建立起了评价标准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主体多极化的评价体系。第三,实施三项制度激励高技能人才:一是实施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二是实施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三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第四,通过九项措施来服务技能人才。我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技能训练、技术交流、资格认证、技术革新实验、技能成果申报、技能成果展示、职业介绍、健康检查服务以及引进人才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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