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进行参加工伤保险,近日,该省结合实际的情况,提出了4条意见,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尽快摸清建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保基本情况。
二是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在巩固建筑施工企业按用人单位参保基础上,积极推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由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就是改进方式,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四是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