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宜宾市宜宾县民政局获悉,今年,宜宾县对横江镇、凤仪乡等6个乡镇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在政府组织,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每份保险保费为20元/户,由县财政补贴10元,农户自交10元,具有宜宾县农业户籍的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可投保。
其中,散居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由该县民政局统一投保。据悉,投保房屋类型包括砖混结构,保险金额30000元,砖木结构保险金额20000元,土木机构保险金额15000元,(保险金额按房屋间数均摊;每户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
“保险对象仅为房屋主体,不包括附属建筑物。附属建筑物指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住房之外的围墙、院门、厕所、作坊、简易搭建等。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房屋、违章建筑、待排除房屋、危房不在保险对象范围之内。”民政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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