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的补偿病种为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血友病等。
具体实施办法为从新农合筹资中按人均15元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参合居民(包括新生儿)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积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个人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
其中,门诊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财政和卫生部门将定期对商业保险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结余等情况进行核查,加强财务分析和风险预警,确保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M6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