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会议,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全体调解员及调解办公室人员40余营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会议,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全体调解员及调解办公室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东营市协会《关于聘任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的决定》,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实务和调解员管理办法,决定正式启用东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
今年以来,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和山东保监局关于“两治”工作和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要求,把建设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着积极稳妥、注重效果的基本思路,东营市协会在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方面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截至到11月底,已成功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6起,赢得了纠纷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一是制定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实务》、《车险理赔纠纷简易调解程序》等调解制度;二是到调解工作先进地市参观学习,开展保险诉讼案件调研,对现有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制度流程进行优化完善;三是组织举办了保险纠纷调解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就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做专题讲解,提高行业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四是建设了规范化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配备了齐全的办公桌椅、档案柜及办公电脑等,同时将调解流程、工作职责、调解员信息等张贴上墙;五是选取产、寿险部3名员工担任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接办处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六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从保险公司和业外重新调整聘任了39名调解员。七是与市仲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动开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于当事人有仲裁请求的案件,调解办公室根据需要邀请仲裁员现场参与调解,满足当事人多种纠纷处理的需求。八是积极与东营区人民法院协商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该项机制建成后,对于当事人提请诉讼的案件,在立案前后及开庭前后均可通过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先行调解或联合调解。市协会郭苏盟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的建成启用,实现了我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形成了保险合同纠纷的常态化调解处理机制,对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提升保险行业形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东营市协会将按照山东保监局和省协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坚持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每一起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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