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每个车主在保险到期前都会接到多家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并承诺各种优惠和折扣,其中有些商业险最高可以下浮30%。新规正是针对这一情况而发。
据了解,此次通知明确,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保额的,应当区分新车与旧车业务,防止不足额投保导致理赔纠纷,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车辆初始登记日期与起保日期按月比较,相差小于等于9个月的为新车,否则为旧车。
新规明确,对于新车业务,其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就是新车购置价,也可以根据精友数据库的新车购置价90%来确定。对于旧车,则需要根据其年限来确定其下浮比例,最高下浮比例为新车购置价的25%。
新规定规范保险公司对新车购置价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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