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起病,因胸部疼痛3天,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呼吸衰竭/主动脉夹层,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进行主动脉弓人工血管置换术,不幸因病身故,家属提交理赔申请。
手术和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426050.31元,其中,医保报销金额236309.21元,自费金额58505.66元,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88988.35元。
因反复心悸一周半,头晕半天,被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二尖瓣重度关闭不全/急性心力衰竭,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术后好转出院;
又因“肺部感染,泌尿系统感染”再次住院,提交理赔申请。
第一次手术和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138587.94元,自费金额27015.28元,医保报销金额44988.39元,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37267.42元。
第二次治疗13439.5元,自费金额2450.31元,医保报销金额6129.35元,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3887.87元。
在门诊治疗时发现左上肺肿物,被诊断为肺恶性肿瘤,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治疗,术后门诊放化疗治疗,申请特药达可替尼理赔。
第一次提交理赔,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117994.76元,自费金额21632.95元,医保报销金额64451.16元,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9528.52元。
第二次提交理赔,特药费用共计16980元,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13584元;
第三次提交理赔,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13584元;
第四次提交理赔,经审核广州惠民保赔付13584元;
理赔金额共计5028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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