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看看逸人生重特大疾病保险是2014年年底由泰康人寿发布的一款重疾险保障计划,由泰看看逸人生两全保险和泰康额外康逸人生重特大疾病保险2款商业保险构成,其确保不仅包含重大疾病、死亡,还包含轻症和高残。在其中针对轻症病症的确保是这个商业保险计划的闪光点。
轻症病症即指这些根据积极主动医治治愈实际效果较为理想化的病症,原位癌便是在其中一个意味着。一般原位癌都被清除在重特大疾病保险的确保范畴以外,可是本次泰康发布的商业保险计划却将其列入确保內容。给原位癌病人出示了强劲的经济发展主心骨。
泰康额外康逸人生重特大疾病保险內容:
确保项 | 保险金额 | 表明 |
重特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费用 | 本额外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始行额外合同书最终复效) 之日起 180 日内, 受益人经医院门诊(见 11. 7) 第一次诊断(见 11. 8) 非因意外事故(见 11. 9)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重疾(不管一种或是多种多样), 大家按您已缴纳的本额外合同书及主合同的总计保险费用金额向重特大疾病保险金收益人计付重特大疾病保险金,本额外合同书和主合同另外停止。 受益人经医院门诊第一次诊断因意外事故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重疾(不管一种或是多种多样), 或是于本额外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始行额外合同书最终复效)之日起 180 日 后, 经医院门诊第一次诊断非因意外事故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重疾(不管一种或是多种多样),大家将按本额外合同书的保险费用向重特大疾病保险金收益人计付重特大疾病保险金, 本额外合同书和主合同另外停止。 本额外合同书界定的重疾注明于本额外合同书“9. 重特大疾病定义”。 针对本额外合同书项下的重特大疾病保险金有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 高残保障金,大家只计付在其中的一项。在计付在其中随意一项后,本额外合同书和主合同另外停止。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基础保险费用*0.3 | 本额外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始行额外合同书最终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 受益人经医院门诊第一次诊断非因意外事故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轻症病症(不管一种或是多种多样), 我们不担负计付保障金的义务, 本额外合同书和主合同再次合理。 受益人经医院门诊第一次诊断因意外事故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轻症病症,或是于本额外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始行额外合同书最终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经医院门诊第一次诊断非因意外事故造成 患上本额外合同书所界定的轻症病症,大家按本额外合同书保险费用的 3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收益人计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个轻症病症只计付 1 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计付后这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义务停止,但本额外合同书再次合理。 本额外合同书界定的轻症病症注明于本额外合同书“10. 轻症疾病定义”。 轻症疾病保险金仅对于合乎本额外合同书界定的轻症病症开展计付,针对早已最先合乎重特大疾病保险金计付标准的,仅计付重特大疾病保险金,不会再计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
泰康额外康逸人生重特大疾病保险购买保险实例:
杨先生2020年二十六岁,无个人社保,单身,月收益5000元,每月开支1500元。选购了由泰康额外康逸人生重特大疾病保险和泰康额外如意宝意外事故商业保险构成的商品,每一年交费2830元,他将得到下列确保:
确保权益 | 确保信用额度 | 确保限期 | |
重大疾病确保 | 重特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元 | 保至 80 岁 |
特殊重大疾病(轻症)确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元 | 保至 80 岁 |
死亡/残废 | 出现意外身故保险金 | 200,000元 | 保 1 年 |
出现意外残废保障金 | 200000.0*计付占比 | 保 1 年 | |
公共性代步工具出现意外死亡/残废保障金(可选一部分) | 承诺计付保障金*计付占比 | 保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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