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明确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等。据统计,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大大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2013年度本市城镇大病患者5月底将拿到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费用。今年是大病医保政策实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5月底前报销费用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再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 以后每年4月再次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存折。据悉,城镇居民看大病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并持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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