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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障范围是什么?不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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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投保年龄:0-65周岁保障类型: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保障期限:5年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障范围是什么一、身故保险金(1

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类型: 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

  保障期限: 5年

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障范围是什么

  一、身故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下列所列比例。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对应比例为160%; 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对应比例为140%; 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对应比例为120%。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上就是关于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具体介绍,综上所述,利安人寿利安鑫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是一款较为不错的两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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