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凉山州转移接续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内容:医疗关系转移接续
服务流程: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承办部门: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信息管理科
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
凉山州城市医疗救助主要包括
医疗服务减免、购药药店优惠、门诊大病救助和住院大病救助四部分。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是西昌市城市低保人员。
医疗服务减免: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诊,如果在门诊进行处治,划价时药房确认患者身份后,凭加盖专用章的处方优惠门诊药品费的10%;如收住入院,凭加盖专用章的结算清单优惠住院总费用的6%。
购药药店优惠:购药享受药品零售价8%的优惠,优惠金额全年每人不超过100元。优惠办法为,药店收银员凭患者身份证、低保证确认身份后在收银条上加盖专用章,购药按零售价金额付款,低保对象每年1月或7月凭收银条集中优惠,优惠款以药品方式返还。
门诊大病救助:针对患重大疾病或所列常见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的西昌市城市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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