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民族保险业遇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摧残。
国民党在抗战中节节败退,1937年12月,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大批工商企业也随之内迁,大后方经济呈现战时特殊繁荣景象,内地保险业由此得到相应的发展机遇。重庆因此成为国内保险业的中心。
大后方保险体系以官办保险公司为主,民办保险公司为辅,其中官办保险公司,主要是国民党官僚资本和政府有关部门兴办的保险公司和附属的保险部门,如产物保险公司、中国农业保险公司等。它们几乎包罗了当时主要经济命脉的各种保险。
1940年后,不少金融界和工商界人士投资保险业,到抗战胜利时止,全国有50余家民办保险公司,它们依据自身的资金和实力,分享到一部分保险业务。
抗战爆发后,另一重大的变化是,英、美等外商保险公司大部分陆续撤离回国。上海各保险公司或收缩、撤销代理机构或内迁。日军占领租界后,昔日操纵上海保险市场的英、美、法等国保险公司被接管停业,日商保险公司企图取英、美而代之。由东京海上等10余家株式会社联合投资成立的“东亚火灾海上再保险株式会社”企图控制上海保险市场。但由于中国人民的抵制,其无法开展业务。于是日商改变策略,与华商合资以华商名义开办了“通惠水火保险公司”,但华商保险公司了解其背景后“敬”而远之,不屑与其发生分保关系。日商保险公司企图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阴谋未能得逞。
英、美保险公司关闭后,华商以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精神联合起来,自力更生解决分保问题。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由某某保险公司组织的分保集团相继成立。它不仅解决了民族保险业的危险分散问题,而且加强了同业团结,有力地抵御着日本侵略者。
中共地下党亦不失时机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在大力发展保险业务的同时,掩护地下党员从事革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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