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火灾与大面积水灾的理赔定损工作有着许多共同点。一般来讲,火灾比水灾的损失更严重,理赔定损的工作难度也更大。其损失核定方法阐述如下: ①有账有物的,重点在核对。对于账物俱在的应重点放在核对工作上。对受损物品逐件清点,只要账上有,又能和残物符合就可以给予认定。 ②有账无物的,重点在查账。保户遭受火灾后,部分物品被全部烧毁,形成有账无物。在这种情况下,应重点进行核查账目,如确属烧毁,可采取按账核报的方法。③无账无物的,重点在调查。不少保户在发生火灾后,不但财产烧毁,而且财务账册、原始单据、凭证等也全部烧毁。对于这些既无物又无账的单位,除了相信和依靠各级领导外,要把重点放在调查上。调查对象重点放在保管员、财会人员上。通过调查,摸清库存、损失和单价,然后同保户报损清单进行核对,逐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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