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补交保费而中断缴费,这种情况很多。中断缴费增加了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压力,也会导致部分人员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无法正常享受,造成利益损失。中断缴费人员如何续交社保呢?各地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本文仅就中断缴费人员如何续交社保的一般规定告知大家。
一是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时办理了参保缴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始终未以个人身份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续缴保费的人员;二是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时办理了参保缴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人身份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了以前年度保费,但至目前尚未缴纳2012年保费的人员;三是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参保手续,未连续缴费的人员。
中断缴费人员,仅需持本人身份证至社保局1号续保大厅关系管理处窗口,即可办理续保缴费业务,办理接续缴费的人员统称为续保人员。续保人员如缴纳2008年及以后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时,可以持个人编号或上一年缴费的收据,到银行办理续保缴费,无需办卡,不收取手续费,并可直接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
其中在原企业曾参加社会保险,但业务程序中无信息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续保大厅档案管理中心窗口查询纸制账户信息,并依据纸制账户记载,到续保窗口办理补建账户手续,然后再续保缴费。如无纸制账户,可到原企业所属的社保分局申请查询相关参保缴费信息,认定无误后,办理补建账户及补缴手续。
如果现在是合肥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口,可以到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然后携带失业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合肥市或各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续社会保险。
如放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也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社会保险。可于每月1日至24日之间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到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经核实,如果不办理失业登记,只能在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个人参保,区里办理需提供失业证。外地户口或农村户口,不能在合肥以个体身份参保;如在合肥重新就业,可通过用人单位参加保险,之前的社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您也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
如果是福州市的城镇户口,失业后,您就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到福州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科,继续缴纳社保。您的缴费可以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4号)文件精神,对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对象做了规定: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以上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享受养老金。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福州市城镇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核登记。(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5个工作日后到所属各区地税机关缴费窗口(按身份证号码属地)办理申报缴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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