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北京社保办理手续主要包括社保登记、社保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登记注销等方面手续。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北京社保办理手续流程及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建立单位缴费信息数据库。
单位通过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以下简称《单位信息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 ①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②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 ③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 ④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 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⑥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单位填报的《单位信息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即时受理,符合登记要求的为其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变更、注销)通知》(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通知》),单位凭此通知5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登记变更
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以下简称《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 ②《登记证》;
- ③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 ④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予以变更。
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3、登记注销
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须填写《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登记证》由单位保管,不得伪造、转让、涂改、买卖和损毁。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补办。
4、登记年检
单位每年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年检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 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前年检等情况
- ②参加险种、参保人数及变更情况
- ③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 ④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年检时,单位须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以下简称《登记证年检表》)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 ①《登记证》
- ②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④职工工资名册
- ⑤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年检。未经年检,证件自行失效。
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在《登记证》上加盖核验印章。
社保办理手续——相关链接
被征地农民社保办理手续有哪些
南昌熊先生:我是南昌县塔城乡南涂村的一名失地村民,今年57岁,没有固定工作,靠在县城莲塘打零工生活。最近看到媒体报道富山乡和银三角失地农民都可以缴费办理养老保险,不知道我们塔城乡的村民能否办理?该如何办理?
回复:根据《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南昌县行政区域内,1997年1月1日后,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在册居民。符合条件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可自愿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选择一种养老保险参保。参保程序为:1.向所在村小组领取并填写《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参保资格认定表》,经村小组初审后交村委会审核;2.村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加盖公章报所在乡镇政府复审并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联审;4.联审通过后,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北京社保转入手续有哪些
北京市只接收养老保险记录,其余各项保险记录不予接收。
基本要求:养老保险转入的员工必须是北京市户口,且其保险已经在北京正常缴纳。
具体办理手续:
- 1、员工提供本人户口复印件转相关负责人;
- 2、2-3个工作日后可到劳务派遣部领取开具好的转入接收函,员工持此接收函回原社保机构开具转移单、个人明细单等材料;
- 3、将上述转移单、个人明细单、户口复印件、养老手册等材料交至相关负责人;(有养老手册的员工养老手册记录也须合并)
- 4、1个月或2个月后员工可查询养老记录是否合并完成。
当月10日前交材料员工可在当月内办理;当月10日后交材料员工须在下月办理。
注:1、有个别省市社保机构要求须在其开具的社保转移联系函上填写社保帐号等信息,可让员工将转移联系函及本人户口复印件转社保科办理;
2、养老保险办理合并记录前外地转入养老金须首先到帐。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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